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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法人有何规定?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98 手机端

一、公司法对法人有何规定?

您好!

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则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要求,一般公司不做具体要求。

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要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者董事会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旧《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做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律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和约束。

公司章程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因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记载。

实务当中,法定代表人进行工商登记时,是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的,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资料还是会存档在公司。

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限制是防止其滥用权利的最主要方式。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章程的自治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范围。另外,可以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完全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是指在公司法律框架下,对股份转让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法规。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组织的行为。

股份转让的法律依据

股份转让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法第X条规定,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股东或第三方。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X条规定,股东在进行股份转让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股份转让的程序

股份转让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协商议定股份转让的条件和价格。
  2.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3. 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股份转让时,股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股份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了解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 确保股份转让的程序合法合规。

总之,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对股份转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三、公司法对于分配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四、公司法185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释义】 本条是对清算组职权的规定。公司清算在经济上要公正地处分公司的财产,在法律上要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是一项工作量大并且复杂的工作。为了保证清算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清算效率,减少清算损失,维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清算组必要的职权是应当的。

五、2010公司法出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非货币(现物)出资:全体股东的非货币出资金额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

六、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在公司法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股权转让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满足一定的要求。首先,股东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股权转让的申请,说明转让的股份数量和转让的价格。公司在收到申请后,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如果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按照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进行操作。此外,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有权拒绝该股权转让申请。

股权转让的效力和责任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效力和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股权转让手续合法完成并经过公司确认,转让的股权将产生效力。新获得股权的股东将享有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股权转让可能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公司法也给予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并追究相关责任。此外,如果股东之间存在转让价格不公平的情况,其他股东也可以要求重新确定转让价格。

公司法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旨在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利益。通过对股权转让程序、要求、效力和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公司法确保了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的保护对于公司的稳定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的利益也需要得到保障,以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总结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内容。这些规定涉及股权转让的程序、要求、效力和责任等方面,旨在保障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遵守公司法的规定,能够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希望本文对您理解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所帮助。

七、怎样注销公司法人?

注销公司法人,换个说法就是变更法人,股东不变的话,基本步骤如下:1 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带着上述东西和复印件4 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5 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八、公司法对外部审计的规定?

公司法对外部审计规定分三条

一是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在解聘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二是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三是监事会(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九、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制度?

公司法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是对于人事的招聘,劳动合同,劳动工作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2、劳动及福利管理制度:明确员工与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利益。包括员工的考勤管理,请假出勤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办理。

3、行政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档案管理、公文管理、印章管理(能影响公司全局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各部门原业务计划中未涉及需新开发的大型业务;需作调整或变动而与公司利益有较密切关系的事项;超出部门权限的事项。其他需要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董事会、裁决的事项。)电话会议管理等制度。

4、 投资决策会议制度:为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效率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程序,实现决策科学化。由与公司投资领域相关的政策法律专家、行业及其管理部门专家及金融专家等专业人员和公司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组成,是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谋和顾问。

5、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成员组成,负责安排和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分为每月办公例会、季度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和临时办公会议四种类型。

6、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完成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计划,有效地平衡与调度财务收支。资金和利润的分配也需制定财务计划。

十、公司法规定财务听谁的?

从行政领导关系上,财务部门属于公司一个管理部门,归总经理领导;财务总监是董事会成员,向董事会负责,同时也要向股东会负责。

从会计法角度说,财务有独立行使职责的权利,凡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财务可以抵制,并可以越级(上级主管)报告或向国家主管机关(税务、工商、监察等)举报。

财务工作属于双重领导,行政上和法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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