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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制度规定?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 手机端

一、约谈制度规定?

约谈制度指上级组织部门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或未按时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下级组织部门所进行的问责谈话制度。其目的是防患于未然。

二、哪些情况属于违反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

 《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三、违反交规实行什么制度?

实行行政处罚以及累计计分制度。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拘留措施。累计计分制度,将在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时进行扣分,在一个计分年度内,扣满12分的,将重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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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故意违反制度的成语?

循规蹈矩

xún guī dǎo jǔ

【解释】循、蹈:遵循,依照。规、矩是定方圆的标准工具,借指行为的准则。原指遵守规矩,不敢违反。现也指拘守旧准则,不敢稍做变动。

【出处】宋·朱熹《答方宾王书》:“循涂守辙,犹言循规蹈矩云尔。”

【结构】联合式。

【用法】用作褒义。有时用来指人的行为;或处事原则;有时指艺术创作中死守清规戒律;不敢有创新和突破。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正音】矩;不能读作“jù”。

【辨形】矩;不能写作“距”。

【近义词】安分守己、规行矩步

【反义词】胡作非为、随心所欲

【辨析】~和“安分守己”、“奉公守法”;都有作事“规矩老实”的意思。不同在于:“安分守己”偏重在守本分;不胡乱来;~偏重在拘泥保守墨守成规;缺少大胆和创新;“奉公守法”偏重在奉行公事;遵守法令;不徇私情。

【例句】

(1)他很老实;一向~;没有乱说乱动的行迹。

(2)一般地说;~;照章办事;总会风险小些。

五、什么叫违反财务报告制度?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哪些责任?

财产报告制度是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因为被执行人本人对其财产是最为了解的,由被执行人自己申报财产最为准确、全面。

在执行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对法院送达的报告财产令未引起重视,不认真阅读文书内容、不重视法律后果,不按照指定的时间按时申报,亦不作出任何正当说明,甚至有的被执行人在接受处罚前还不知自己已经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对此,应该高度重视法院的报告财产令,按时、如实地申报财产。按时申报财产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无论其在主观上是否认为名下无财产均应当如实逐条申报财产状况!

违反财产报告后果很严重!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在强制执行阶段接收到财产申报令之日起三日内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内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的均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且法院可以据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是推动法院强制执行的重要保障。被执行人不主动说明财产情况的行为,将会给法院强制执行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带来很大的不便,从而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最终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是严肃的,对于违反财产报告的行为也将会受到相应惩戒。因此在强制执行中,应配合法院如实报告财产状况。

七、违反国家财政制度?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是指违反财经管理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一般行为批评教育,严重的依法处理。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主要有: 一、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

二、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的。

四、将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

五、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

六、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财政专户资金的。

七、个人借用公款超过6个月不还的。

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

九、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

十、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

十一、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 十二、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 十三、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担保的。 十四、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十五、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帐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帐簿或转为帐外的。 十六、在财务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 十七、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罚款合理吗?

公司以任何理由罚款都是不合法的。

完不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岗或者再培训,罚款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财务制度有什么责任?

您好: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设置会计账簿、设置虚假会计账簿或者设置不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及设置多套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就是指依法应当建账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自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这是对第一种违法行为的补充。俗称“二本账”、“账外账”。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出具原始凭证的单位、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具的原始凭证不合法;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的单位、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合法。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十、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补救措施?

如果个人或组织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需要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主动购买社保、纳税、缴纳罚款、补交个税等,还原真实财产状况。

2.及时申报财产,如逾期未申报的,需在第一时间补报财产报告。

3.积极接受调查,配合有关机关对财产进行查核并提供真实情况。

4.主动检讨并认罪悔罪,如实说明情况,接受处罚并积极改正。

5.理性面对惩罚,根据违反情况接受处罚,积极改正错误,并积极监督自己和他人。

6.加强风险预警,自觉遵守财产报告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违规行为,应该首先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避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发生。如果已经发生违规行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情况接受处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产报告制度,做到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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