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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物业资质管理办法全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建设部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第八条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九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第十条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审批前,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审查期限为2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第十二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四条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由相应资质审批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合格。
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原资质审批部门应当注销其资质证书,由相应资质审批部门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得降低企业的资质条件,并应当接受资质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
资质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
(一)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审批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资质审批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审批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物业三级资质和暂定三级资质的区别?
简单的讲,就是正式资质和临时资质的区别,物业管理暂定资质是起步资质,等级最低,有限期一年,表示企业具备接管物业项目资质,到期前三个月,申请办理正式三级资质,取得正式三级资质后,及具有物业管理三级资质,才可以继续经营物业管理项目。
三、三级物业资质收费标准?
楼上的说法不对,首先三级物业资质已经取消,下一步物业资质都会被取消,第二取费标准一般在0.6--5块钱不等,要根据实际服务平方,要求配备人员,以及什么项目为依据
四、物业三级资质的内容?
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管理。
五、三级物业资质服务标准?
物业三级服务标准
1、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业务关系明确;
2、物业公司在入驻小区时对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共用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档案;
3、物业相关管理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物业公司具备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其质量、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六、三级电力资质停办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9号)和《国家能源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国能办电力市场〔2015〕7号)的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停止审批三级电力施工、设计、监理企业资质。
具体的停办文件为《关于停止审批三级电力工程企业资质的通知》(国能办电力市场〔2015〕16号),该文件明确了停止审批三级电力施工、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相关政策,要求各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良好、健康、有序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三级电力资质已经停办,但是如果企业已经获得了三级电力施工、设计、监理企业资质,则可以继续使用该资质进行工程承包和监理等相关业务,但不再进行新的资质审批和发证。
七、三级物业资质人员标配多少?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八、天津三级物业资质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0.50 (已包含税、费)
九、2020三级物业资质收费标准?
一二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不同级别的物业服务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一二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提供专门的物业接待场所,设有全天性的服务热线,一旦有问题,物业人员将在三十分钟内到达,并将问题完好记录处理跟进。另外每年内都会对业主进行一次以上的服务回访,征求意见,加以改进。
同时,每天会对小区楼房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是楼梯、公共空间的物件,做好登记。并对装修工地进行每日巡查,以免施工造成建筑结构的破坏,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二级物业服务标准
提供16小时的服务热线,当业主申报后,物业人员在60分钟内将会到场,进行登记解决,并后期跟进。另外,每3天将会对通道和公共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小区的主要区域进行每两小时的巡查,确保安全。保洁方面,垃圾清运按每天一次收集处理,公共区域清扫一次。
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服务电话在线达到八小时,业主报修后,物业人员将按时到达,进行处理跟进。并且一星期内将会对楼道、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检查,看看物件是否完好。同时对于小区的重点区域,按每三小时巡查一次为单位进行。在保洁上,设有专门的收集中心,每日垃圾清理一次,公共区域清扫一次。
一二三级物业收费标准
物业的级别不同,所收取的物业费也的不同的,那一二三级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
物业公司收取了物管费,理所应当就该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大家的人身安全,不能轻易让陌生人进出小区,夜间巡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小区绿化的保养等,让小区有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十、物业服务三级资质可服务面积?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一、 物业管理资质与物业管理面积的关系
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条件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资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如下:
1.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m2;
2)高层住宅100万m2;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m2;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m2。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2.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m2;
2)高层住宅50万m2;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m2;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20万m2。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3.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二)在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的资料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物业服务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以下文件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资质管理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除资质审批外,资质管理还包括对已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遵守法规、规章,是否履行合同,以及经营管理、信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资质管理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物业服务企业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若出现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行为,将不会获得资质审批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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