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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优惠政策实施后,有人举报,还要补交税款吗?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57 手机端

要补交。

由于造成漏缴或少缴税款的原因很多,所以对补税的措施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补税措施大体有如下三种:

1、到期补税。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长期届满应该补缴税款。

2、错征补缴。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需要补缴税款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或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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